試驗步驟
試樣溫度與環境溫度相差應不超過5笆。
檢查沖擊試驗機:
a) 試驗機底座應水平放置,并與試驗臺或基礎緊密連接。
b) 試驗機機身各部分應不晃動。
c) 將擺錘放在刻度值為0.07 J處釋放擺鉤,其自由擺動應在20次以上。
將試樣放置在試樣支承臺上,應與半圓柱試樣靠件無間隙緊靠,必要時應在試樣頂端增加擋板,保 證在試驗過程中,試樣在不受任何側向力的情況下始終保持與半圓柱試樣靠件緊密接觸。
轉動高度調節桿,上下調節試樣支承臺,使沖擊錘端點位于試樣的測試部位。
前后調節水平調節臺,使試樣表面剛剛觸碰自然下垂處于靜止狀態的沖擊錘端點。
試驗目的和類型
沖擊部位
針對試樣形狀可選擇跟部、中部、肩部、口部等部位。
沖擊點
對于圓形玻璃瓶罐及類似容器,在規定沖擊部位等高的水平周圈上,等份確定3點為沖擊點,采 用同一沖擊能量分別沖擊已確定的3個沖擊點。
對于方形玻璃瓶罐及類似容器,分別確定兩個相鄰面與沖擊部位等高線的中點為沖擊點,采用 同一沖擊能量分別沖擊相鄰兩個面上已確定的2個沖擊點。
對于其他異型瓶罐及容器,可另行規定沖擊點的位置和數量。
沖擊點應避開合縫線。
通過性試驗
采用規定的沖擊能量,沖擊試樣規定部位上滿足6.2要求的沖擊點,目視檢查試樣破裂情況。
遞增性試驗
事先確定起始沖擊能量、遞增間隔(步長)和最終沖擊能量(必要時)在每一個沖擊能量處對同一 試樣進行6.3規定的試驗,直至到達最終能量或試樣破裂。
試樣破裂鑒別
試樣經過沖擊后,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判定為試樣破裂:
——試樣碎裂成2塊或2塊以上;
——試樣出現明顯可見的裂紋。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
a)試樣名稱、規格和數量;
c) 執行標準號和標準名稱;
d) 沖擊部位和試驗類型;
e) 特定的沖擊點或任何與6.2規定的沖擊點不一致的情況;
f) 試驗結果:
1) 依據6.3進行的通過性試驗:
——試驗所用的沖擊能量,以J表示;
——試驗中試樣破裂情況或破裂的試樣數量;
2) 依據6.4進行的遞增性試驗:
——試驗所用的起始沖擊能量、遞增間隔和最終沖擊能量(如有),以J表示;
——每個沖擊能量的試樣破裂情況或破裂的試樣數量;
g) 試驗日期、試驗場所和試樣人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