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94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主要用于測定塑料、橡膠或薄膜在規定火源下燃燒性能,以判斷其耐火等級。不但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電機、工具、儀表等設備以及電氣連接件等電工電子塑料或橡膠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防火封堵材料型式認可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
UL94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試驗火焰的校準是進行試驗更基本的保證,保障試驗的可靠性。試驗要求50w火焰高度20±1mm,500w火焰外部黃色火焰高為125mm,內部藍色火焰高40mm;使用火焰加熱銅塊,要求溫銅塊從100度上升到700度所需的時間50W試驗火焰為44±2s,500W試驗火焰為54±2s。
符合標準:GB-T2408-2008《塑料燃燒性能的測試-水平法和垂直法》三,燃燒測試儀符合標準:GB-T5455《紡織品燃燒性能試驗垂直法》GB-T13488《橡膠燃燒性能測定—垂直燃燒法》ANSI/UL94、IEC60950-1、IEC695-2-2。
UL94水平垂直燃燒測試儀垂直燃燒試驗方法:
1.從觸摸屏進入垂直燃燒試驗操作界面
2.垂直固定好試樣,使試樣底端與上端保持10mm的高度。用標配標尺標定本生燈與試樣的位置,保證10mm的距離。
3.拉回本生燈,點著本生燈并調節,使之產生20mm±2mm高的藍色火焰。
4.推動本生燈推桿,將本生燈移至式樣下端,對式樣施加火焰,當施焰時間結束(10s)后,拉回本生燈,此時手動開啟按下計時器,記錄燃燒余焰時間t1。
5.余焰結束后(即使本生燈還未離開),將本生燈送回試樣下端,對試樣施加火焰,當施焰時間結束(10s)后,拉回本生燈,此時手動開啟按下計時器,記錄燃燒余焰時間記錄第二次燃燒余焰時間t2,余焰結束后,再次按下計時器,記錄第二次余輝時間t3。
注:在式樣的過程中,若有滴落物引燃脫脂棉的現象,手動結束本試樣的試驗。在施焰時間內,若出現火焰蔓延至夾具的現象,手動結束本試樣的試驗。